中国三部委: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医护人员权益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23日公布,为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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